(亚庇24日讯)被控重犯吸毒的男子上诉得直,获高庭改判他吸毒罪成,入狱1年2个月。
42岁的阿末苏海米是被控于2020年1月14日早上9时30分在古达警局被验出吸食冰毒,由于曾两度在吸毒控状遭定罪,地庭于2020年6月9日判决他入狱5年6个月兼鞭笞1下。
他在上诉时要求高庭司法专员拿督登肯希柯多减轻刑罚,并称自被捕后已在监狱服刑1年2个月,对自己的罪行深感懊悔,承诺出狱后不会再“多望毒品一眼”。
司法专员在审阅审案记录后,发现控方呈堂的犯罪记录未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400条文,不足以将被告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C(1)条文下定罪。
司法专员遂推翻地庭判决,改判被告在危险毒品法令第15(a)条文下吸毒罪成,判决如上述。(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