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上诉案法官提醒纳吉律师 勿重复同样的说辞

上诉庭今日提醒前首相纳吉的辩护团队,避免在SRC案件的上诉审讯中重复一样的说辞。

审理此案的三司之首法官阿都卡林(Abdul Karim Abdul Jalil)今早开审此案时,如此提醒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

另外两名上诉庭法官分别为哈斯扎纳(Has Zanah Mehat)和瓦兹(Vazeer Alam Mydin Meera)。

卡林指出,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在此前的陈词中已经提过很多同样的论点,因此要求哈温德吉总结陈词。

“你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与其向我们挑出这点,你不如将它(陈词)与(针对纳吉的)失信罪名联系起来。”

“毕竟,(沙菲宜)此前已提出类似的论点。请再清楚地阐述。”

卡林也建议哈温德吉,上诉陈词应着重于说明,为何高庭裁定纳吉罪成的判决有误。

哈温德吉接着恢复进行陈词,纳吉则坐在被告栏里。

去年判纳吉七罪成立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在SRC案的7项罪名全部成立,包括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由于监禁刑期可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至多入狱12年。若纳吉缴不出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监禁取代。

除了SRC公司案,纳吉目前还有另外4项案件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或等待审理,即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