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3日讯)两名越南渔船船长被控非法将外国渔船驶入大马海域,俯首认罪的两人遭法庭判决各罚款100万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
43岁的陈谦唐乃被控于2020年7月1日下午5时47分在没有通报大马执法单位下,非法驾驶一艘外国渔船闯入距离环滩岛以东北方向29海哩的大马海域。48岁的黎潭楠(译音)则是被控于2020年7月1日下午6时15分在没有通报大马执法单位下,非法驾驶一艘外国渔船闯入距离环滩岛以东北方向32海哩的大马海域。
两人的控状皆被指触犯渔业法令第16(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a)条文下被判刑。法庭翻译员是以越南语向两名被告宣读控状,他们皆承认罪状。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哈菲兹在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时,指两名越南船长乃初犯,并选择认罪。他们都希望尽快返回原居国与家人团聚,盼获轻判。来自大马海事执法机构的副检察司努伦依恩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两人是以捕鱼为目的开船闯入大马海域。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她也谕令充公两名被告驾驶的外国渔船,以及船上的所有工具,纳入政府财物。(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