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藏失窃贼赃 法庭展延案件过堂

(亚庇14日讯)男子被控私藏失窃贼赃,法庭展延案件,以便被告到法庭面控。

推事乐芙莉和主控官林瑞明警长是通过多人视讯软件,上网与在甘拜园扣留中心的被告进行连线,来审理此案。

20岁李安良(译音)乃被控于6月7日下午3时零5分左右,在下南南大坂商业区的路旁私藏一辆失窃的摩哆车,并知悉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要求推事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保释金设在4千令吉。被告则要求减低保释金。

推事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7月22日过堂,并允许被告以1千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