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一家海鲜供应商的女东主被控非法雇用3名外来人,对控状俯首认罪的她,遭法庭判决罚款共3万令吉。
20岁的温彩虹(译音)乃被控于7月21日在古达甘榜达焦一间海鲜供应商店,雇用两名年龄分别为36岁及21岁的菲律宾男子,以及一名35岁的印尼女子,触犯移民法令第55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5B(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罪状,在向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求情时指她刚开始从商仍在学习中,对申请雇用外劳不熟悉。她的生意也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盼以罚款轻判,并允许她分期付清。
来自移民局的主控官罗兹拉则指出,被告若要雇用外来人可向移民局查询,盼法官依法判刑。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每雇用一名外来人罚款1万令吉或以两个月牢狱代替。她也允许被告分期缴付罚款。(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