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一名保险业者面对两项非礼一名少女的控状,他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55岁的祖卡奈因阿都干尼乃被控于2019年2月12日下午4时至6时之间,在亚庇海滨路一辆货卡车内对一名23岁少女的胸部、大腿和私处上下其手,并亲吻对方脸颊。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2018年11月10日下午4时至6时之间,在亿达路的一辆桥车内,对相同的受害者做出性侵犯行为。两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被告否认罪状。
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向推事史蒂芬妮要求择期过堂,建议被告每项控状的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被告代表律师于宛君则要求减低保释金,指出被告决心通过审讯来讨回清白。
她也说,被告的妻子愿意当担保人,弃保风险甚低。推事遂择定10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允许被告在每项控状以1千8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