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鱼炮炸鱼 4外来渔民各入狱10个月

(亚庇26日讯)4名外来渔民被控使用鱼炮捕鱼,对控状供认不讳的他们各遭法庭判决入狱10个月。

31岁的阿苏培安索、29岁的朱奈德安索、40岁的罗密纳希和40岁的阿法兹尔乃被控于8月11日早上11时左右,在距离环滩岛以东北方向12海哩的海域,使用一艘舷外引擎的船只进行非法鱼炮捕鱼活动,并在船上起获8只炮鱼,触犯渔业法令第26(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b)条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水警行动部队在环滩岛巡逻时,截查被告的船只,并在船上起获重约20公斤的鱼获,相信时使用鱼炮炸鱼所捕获。其中8只鱼获送往化验后,证实是非法使用鱼炮捕获。

所有被告承认罪状,舵手阿苏培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轻判时,指他们计划将捕获的鱼只腌制成咸鱼售卖,遭法官斥责用鱼炮捕获的鱼只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她也说,非法炸鱼活动严重影响海洋生态,或对珊瑚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舵手过后声泪俱下的祈求原谅,承诺不再重犯。法官遂判决4名被告各入狱10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