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拉皮条” 送货司机不认罪

(亚庇1日讯)一名送货司机被控“拉皮条”,他否认罪状,获法庭批准保外候审。

43岁的邓兴发(译音)乃被控于10月25日晚上9时35分左右在兵南邦一间酒店的停车场,替一名女子“拉皮条”以达到性交易目的,触犯刑事法典第372(1)(f)条文。

被告否认罪状,副检察司努法依查要求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若允许保释则建议将保释金设在1万5千令吉。被告代表律师周万发则求情让其当事人获保外,指被告已婚育有1名孩子,在新冠疫情期间收入大减,盼减低保释金。

法官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12月2日过堂,允许被告以5千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被告需每2个月1次向警方报备行踪。

另一方面,一名菲律宾女子在推事庭被控于10月25日晚上9时45分左右在兵南邦一间旅馆的客房,以卖淫为目的对一名41岁的男子进行拉客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

34岁的被告玛奈丽达承认罪状,但她否认控方对她在庭内陈述的案情。推事乐芙莉遂拒绝被告认罪,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随后要求推事择期过堂,并指出被告没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推事遂择定案件于11月17日再次提堂,被告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9条文,延扣至案件审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