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同声促联邦遵守宪法 悉数归还40%淨税收

(本报讯)尽管州及联邦政府已达致共识,联邦政府今年归还沙巴的淨税收款项将增至?1亿2560万令吉,但沙巴朝野领袖昨日异口同声指出,联邦政府必须按照联邦宪法规定,悉数归还40巴仙淨税收给州政府。

副首席部长兼沙巴立新党主席拿督杰菲里吉丁岸指出,与沙巴有权获得的40巴仙淨税收相比,联邦政府增加的该项年度特别拨款「仍是太少」。

他说:「虽然这笔款项比过去增加了四亿多,但不应被视为是联邦政府从本州取得且应归还于本州40巴仙淨税收的替代物……这是我们在联邦宪法下的权力。

他表示,由于过去没有做到每五年进行一次财务审查,有关款项在过去49年以来便从未更改;沙巴政府和联邦政府必须按照联邦宪法第112C和112D条文,每五年进行一次正式财务审查。

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及首席部长拿督哈芝芝诺前日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州及联邦政府已达致共识,今年在淨税收归还沙巴的条规下,由联邦政府拨予沙巴的款项调高4.7倍,由2670万令吉增至1亿2560万令吉。

双方也达致协议,在2023年至2026年期间,有关拨款将逐年增加。

虽然如此,双方也将继续就联邦宪法注明的40巴仙淨收税归还沙巴事宜进行谈判,并谓如果在2026年之前有新的协议,则会以新的协议为准。

德雷尔:必须遵守40巴仙规定

  • 另一方面,民兴党署理主席兼兵南邦国会议员拿督德雷尔莱金在受访时表示,增加四倍特别拨款仍未遵守大马协议的规定,因此,最终必须遵守40巴仙淨税收归还沙巴的规定。

也是摩约州议员的他表示,虽然有人争议说有关问题早在1973年已有决定,因此,过后未作出任何调整,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有关条文依然存在并且有存在。

民统秘书长尼尔逊安干表示,只增加四倍拨款的作法,其实就是侵犯沙巴在联邦宪法下的权力。他说,联邦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就曾说该40巴仙淨税收归还沙巴之规定已作废,这是不可以被接受的。

他也质问,联邦宪法也规定州及联邦政府每五年少得重新检讨该税款,这是否意味著,有关问题将在未来五年不再提起。

陈泓缣:须让人民感受到拨款

  • 民主行动党全国中委兼亚庇国会议员陈泓缣表示,虽然增加有关拨款是好事,其中一个重点是,如果让人民感受到这笔款拨款。

他说:「沙盟州政府不应向州内业者如废铁商等征税,因为这将扼杀会生金蛋的鹅,而应向联邦政府作出争取。」(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