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讯)一名司机被控售卖贼赃,在法庭面控后俯首认罪,遭判决入狱1个月兼罚款1千500令吉。
37岁的达林莫哈末乃被控于3月13日晚上9时许,串谋与另两名仍在潜逃的嫌犯,于甘榜里卡士一间杂货店售卖一个装满塑料产品的麻袋,并知悉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4条文。
案情指下南南一间塑料产品贸易行的工厂遭人爆窃,便向警方报案。警方根据可靠情报,顺藤摸瓜查悉甘榜里卡士一间杂货店购买了一批可疑塑料产品。警方在鉴定被告身份后,将他逮捕。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获轻判。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3月29日被捕算起,若未缴清罚款则以3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