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失窃电子鼓 男子罚2千500

(亚庇9日讯)一名男子售卖一套失窃的电子鼓,在法庭面控后俯首认罪,遭判决罚款2千500令吉。

30岁的沙礼夫沙米尼乃被控于2020年6月秒在兵南邦甘榜依诺邦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售卖一套失窃的电子鼓,并知悉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4条文。

案情指孟加达一间曾被出租使用为托儿所的民宅于2020年6月13日遭爆窃,一批电器不翼而飞,造成约8千令吉的损失。警方经调查后,成功于2020年7月18日逮捕被告,并起获一套失窃的电子鼓。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获轻判。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6个月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