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净税收乃沙巴同意组成马来西亚条款之一 潘明丰:联邦应遵守宪法规定

(山打根十六日讯)丹绒巴拔区州议员兼沙巴民主行动党主席拿督潘明丰今日说,当沙巴第一次同意与马来亚、砂拉越和新加坡(在新加坡于1965年离开之前)组成马来西亚时,沙巴的一项商定条款是40%从沙巴得到的净收入回归于沙巴。因此,根据第十附表第四部分的联邦宪法规定,来自沙巴净收入的2/5将作为特别拨款归还沙巴。这将让沙巴本身以一定程度的管理资金。

联邦宪法是这个国家成立的基础,不遵守将意味着违宪。当联邦政府未能履行其在联邦宪法下的承诺时,将如何信任它在其他所有方面履行其协议?外国和其它机构将如何看待我们的国家?这40%仍然有效,它不能被例外,因为这是沙巴州成立于马来西亚的基础。

沙巴签署成立马来西亚是为了在马来西亚相互加强,而不仅仅是马来亚。如沙巴和砂拉越也有良好的基础设施,马来西亚肯定会更强大、更富强。沙巴希望自身收入被归还,以便它可以帮助建立好基础设施并使马来西亚成为一个更强大的国家。沙巴教育领域也需资金来发展。“我们希望马来西亚的领导人是由砂拉越、沙巴和马来亚一同建立,而不仅仅是马来亚为大多数领导人。”

“由于联邦政府似乎在制定的40%净回报归还方面存有问题,我认为更好的方法是由沙巴政府收取其收入款项,然后由沙巴扣除所应归还的40%后将余额汇给联邦财政部。如金额上存有任何差异都可以随后抵消。与此同时,我们将有资金发展沙巴内许多有需要的领域。在现今科技发达时代,如果各方有诚意地解决任何长期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像计算40%的净收入并不是一项难题。”

一个让马来西亚更强大的前进道路是让马来西亚政府的领导人由沙巴、砂拉越和马来亚的领导人组成,让所有地区的领导人能同时发展各地。然联邦政府应遵守联邦宪法的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