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昨日表示,沙巴行动党国州议员完全自主决定联同其他沙巴希盟同僚入禀法庭寻求宣判联邦政府须归还沙巴40巴仙淨税收,但他全力给予支持。
他说:「他们有绝对权力自行作出决定,他们认为这是重要的事,所以兴讼,但愿结果有利于沙巴。」
他是在亚庇为沙巴行动党新总部乔迁仪式主持开幕礼后在记者会上受询时这麽表示。
询及倘法庭判决有利于该此议员,是否损及联邦财政地位时,也是前任联邦交通部长的陆兆福表示,联邦宪法是大马最高法律,凡是它规定都必须归还沙巴。
他说:「这该由法庭来判决,我们必须加以遵守。」
沙巴希盟的全部12名国州议员前日入禀法庭,寻求宣判沙巴享有40巴仙淨税收,以及联邦政府必须遵守及履行这项规定。
他们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第2(1)节,以及第10列表第4部份,列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认为有关规定迄今依然有效及必须加以履行,以及公布有关淨税收的计算数据。
起诉人在诉状中也寻求法庭裁决任何在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下检讨的该淨税收款额,必须清楚作出交待及获得州政府的同意。
这12名国州议员是来自人民公正党的拿督刘静芝、胡赛尼、彼多加林,来自民统的拿督威弗烈丹高、拿督依温宾尼迪,以及来自沙巴民主行动党的拿督潘明丰、冯晋哲、陈历发、珍妮拉兴邦、陈泓缣、黄诗怡及诺莉达苏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