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中秋夜市售卖猪肉制品禁令 陈志新:有效协商可助放宽

(本报斗湖30日讯)民兴党华裔事务委员会宣传主任拿督陈志新深信通过有效协商下,有关部门将对解除中秋夜市售卖猪肉制品的禁令有所放宽,以示对各族节庆食品习俗的尊重。

“我相信有关当局在了解各族人民对传统节庆食品的需求与习俗有所了解后,能公平处理售卖猪肉食品禁令问题。”他说。

拿督陈志新是于今日对民行党阿拔士支部主席黄赐慰促斗湖中华商会与七大同乡联办中秋夜市禁售猪肉制品一事的言论,作出上述发表。

陈认为,黄赐慰理应先了解猪肉禁令的条规并非源自于主办当局,而是由审批夜市活动与准证的政府部门所提出。因此,主办当局并未在举办传统节庆活动时,为奉迎相关部门而作出的自我边缘化或矮化的举措。

他深信向来以推动及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为己任的商会和七大同乡必会对这禁令作出适当的争取和对禁令的解封抱持喜闻乐见的态度与立场。

其次,作为政治工作者,理应援予人民及主办当局合理的支持,协助当局向有关部门据理力争,务求真实反映各族人民的需求及对传统习惯的坚持,从而达致相互了解、谅解及接纳的和谐氛围与共识。

如果只懂一味地把责任推卸予主办当局不仅有欠公平与强人所难,且在解决问题上也未能取得实质效果,而流于自娱自乐。

陈志新认为,主办当局可透过重新划分摊位的场地规划,将非清真食品摊位集中在特定区域,并置放告示牌以作宣导,避免穆斯林同胞误入与尴尬。同时也能吸引非清真食品消费人流,从而做到真正普天同庆,各族同欢的善意效果。

举例而言,纵观斗湖大小巴刹均有同类的食品区域划分设定,而这一设定的落实也在各族消费者心中形成习以为常的共识和认知。这也成功建立了各族群对彼此之间的习俗形成了尊重与接纳的价值观。

深信穆斯林消费群也能够对食品及区域的划分坦然接受,并更有利于参与其中,共享畅游中秋夜市的欢愉。

针对中秋夜市售卖猪肉制品的禁令,他将与有关当局进行探讨与协商,望能在获得当局的了解下,获取对非穆斯林群众欢庆传统佳节习俗的酌情处理,促成真正符合首相所提倡的“大马一家”的施政理念,予以各族人民应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