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3日讯)法庭宣判被控打抢的理发师表面罪名不成立,无需出庭自辩,当庭释放。
穿著和打扮中性的被告在闻判后如释重负,在庭外感谢其代表律师时说,困扰了他长达2年的案件,终于获得法庭公正的判决。
23岁的聂斯马贾莱乃被控于2020年6月17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亚庇成功卫星市商业区3楼某一处,打抢一名45岁男子的3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
副检察司阿蒂宝赛夫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共7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被告是由拿督斯里拉毕星代为辩护。
地庭法官乌慕卡栋在完成初审后宣判时说,控方并未成功举证,呈堂的证据不足以构成表罪成立,被告无需出庭自辩。她也谕令归还被告的保释金。(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