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 酒醉保安罚款20令吉

(亚庇12日讯)酒过三巡的保安员手拿巴冷刀,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他法庭面控后认罪罪状,遭判决罚款20令吉或以2天的牢狱代替。

51岁的马伦依丁乃被控于10月7日晚上11时55分左右,在甘榜新布兰巴鲁的公共场所,于酒醉的情况下寻衅滋事,初犯刑事法典第510条文。

在该条文下,罪成者可判最高监禁10天或罚款最高2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酒醉的被告对一名44岁的同事告声辱罵,同事试图安抚被告情绪时,被告突然从后车厢拿起巴冷刀,对著附近的建筑墙壁敲打叫嚣,恫言要伤人。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减轻刑罚。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推事遂判决如上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