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性侵女童 表面罪名成立

(亚庇6日讯)地庭宣判老翁性侵犯女童案的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案件展延4月28日续审。

67岁的纳昔尤索夫依斯迈乃被控于2020年10月20日至21日之间,在古打毛律某甘榜屋的睡房,意淫抚摸一名11岁女童的下体,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共5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没有辩护律师的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料将自行出庭抗辩。

被告获法庭批准延长保释外出。此案是由副检察司谭宝晶负责检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