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亚庇25日讯)沙巴电力有限公司用户将从支付的总电费押金中获得2.5%的年利息(回扣)。
沙电是根据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的规定,这项福利将从今年1月开始计入用户的电费账单。
沙电首席执行官莫哈末耶谷表示,总计910万令吉的回扣将在1月和2月直接存入用户的电费账户。
他说,返还回扣共涉及67万2624名在沙巴州和纳闽联邦直辖区以现金支付存款的用户。
他今天发表文告说,当消费者根据1990年被许可人供应条例第5(5)条文终止供应合同时,该电力保证金将被收取作为损害赔偿或清偿未偿债务的保证金。
“它是根据过去6个月的平均值计算相当于2个月的电费使用量,并每六个月检讨一次。”
他解释说,只有在与现有保证金相比平均用电量增加6个月的情况下,才会收取额外保证金。(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