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法庭宣判被控性侵犯外甥女的舅父,表面罪名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
该名48岁的舅父乃被控于2019年杪在孟加达甘榜多波本一间民宅的储物室,抚摸当时年仅14岁的外甥女下体,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d)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条文同读。
被告否认罪状后,副检察司马丝依查迪于初审时传召了共7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
被告是由关兆伟律师代为辩护。
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在案件完成初审后,裁决控方已成功举证,指出有足够的表面证据,指证被告犯下罪行。
关兆伟律师今天由阿米鲁阿民律师代为出庭聆讯,他告诉法官被告选择出庭抗辩。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3月20日续审,被告续遭延扣。
根据较早前的报导,被告声称是要驱赶外甥女体内恶灵,便“伸出魔爪对她施法”。
警方是在案发1年多后,才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接获受害者报案,并将被告逮捕展开调查。(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