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男贩毒表罪成立 高庭谕令出庭自辩

(亚庇讯)被控贩运毒品的菲律宾男子,遭高庭判决表面罪名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

33岁的希沙哈山乃被控于2019年4月11日傍晚5时10分左右,在孟加达布达街的路旁贩运淨重105.27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高庭法官沈大卫在宣判时,指有足够的表面证据,指证被告犯下如控状所指的罪行,遂裁决被告表罪成立。

被告的辩护律师马克瑟丁告诉法官,其当事人将出庭抗辩。法官遂择定案件于2月24日续审。此案是由副检察司阿里英兰负责检控。

另一方面,地庭法官诺哈菲查宣判“吧巴青年强奸前女友案”的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无事省释)。

副检察司娜吉哈法哈娜在案件开审前告诉法官,此案的受害者不愿出庭供证,控方决定不再继续提控被告。

23岁的沙费克沙菲乃被控于2019年11月14日晚上8时许在吧巴某住宅花园的民宅,强奸当时年龄只有15岁又3个月的小女友,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被告是由拿督陈川祥律师代为辩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