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本那讯)仙本那警区主任李柄强警监发出的文告表示,仙本那警方在2023年5月18日早上7时30分左右接到了一名66岁当地男子的报案。该男子称他位于仙本那巴巴路村(Kg Bubul, Semporna)的住宅遭到了入室盗窃。遗失物品包括一部手机、一枚金戒指、个人文件以及价值二千令吉的现金。
紧接着,在2023年7月19日晚上11时左右,根据公众提供的线索,仙本那警方在仙本那彩船广场(Dataran Lepa Semporna)展开行动,并成功捕获了一名30岁的本地男子,他涉嫌参与了该窃案。警方从嫌犯身上缴获的物品如下:
使用虚假身份证的摩托车(M/Sikal),一把砍刀,一把剪刀,一个斜挎包,两个皮钱包,两张他人身份证,五张涉嫌为他人所拥有的银行ATM卡,三部手机,八张典当珠宝和手机的收据,一条手表链。
进一步的调查工作在嫌犯位于巴巴路村的住所中发现了两个腰包、两个背包和两部手机。
紧接着,在2023年7月20日下午2时左右,仙本那警方在仙本那多家典当店展开行动,成功缴获了被怀疑是赃物的一枚金戒指和一块手表。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嫌犯的抓捕,仙本那警方成功解决了至少8起2023年仙本那地区的入室盗窃案件。
嫌犯的尿液初步检测显示其体内含有甲基苯丙胺类毒品。
有关此案的指控如下:
根据刑法第457条,入室盗窃罪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和鞭刑或罚款,对于再犯者判处更严厉。
根据危险物品、爆炸品和武器法1958年第6(1)条,最高可判处不少于5年和不超过10年监禁。
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规定第25(1)(o)条(2007年修正),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或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或二者兼施。
根据危险毒品法第15(1)(a)条,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或5,000令吉罚款,或二者兼施。
仙本那警方对提供信息并帮助抓获嫌犯的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对于任何了解任何犯罪活动的公众,可与仙本那区警方总部(089-782020)或附近的任何警察局联系。(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