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7日讯)一名外籍男子因非法持有多达570片玳瑁海龟的龟壳,今日在斗湖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处监禁三年。
被告为65岁的卡立贾努拉。他在控状宣读后,当庭向法官阿末法依扎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5年11月15日早上约9时05分,在仙本那拿督加卡鲁拉路一间店铺内,被发现持有570片来自玳瑁海龟(Eretmochelys imbricata)的龟壳。该物种属于受全面保护的野生动物。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为已触犯《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41(1)条文,并可在第41(4)条文下被判刑,同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一并诠释。
一旦罪成,相关条文规定可被判罚款介于5万至25万令吉之间,以及最少一年至最高五年的监禁。
法庭在聆听案情后,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其监禁三年。
此外,法庭也下令,被告在服刑完毕后,须交由移民局处理,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此案由主控官普里穆斯负责提控,而被告在审讯过程中没有律师代表。(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