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18日讯)两人因未遵守大马消费人仲裁庭裁决,日前在亚庇推事庭被控并双双认罪,其中一名被告因无法缴付罚款,已被送往监狱服刑。
沙巴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总监拿督沙里尔尼占今日发文告表示,两宗案件于本月16日在亚庇推事庭审理,被告皆触犯《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117(1)条文,即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消费人仲裁庭作出的裁决。
首宗案件中,36岁的被告诺法丽扎承认未遵守消费人仲裁庭去年10月28日的裁决,该裁决谕令她向申诉人支付1万6920令吉赔偿金。
推事庭判处她罚款1800令吉或监禁5个月代替,由于未能缴付罚款,她已被送往监狱服刑。
另一宗案件涉及71岁的末莫哈末亚辛,他承认未遵守消费人仲裁庭去年10月27日的裁决,该裁决要求他向申诉人赔偿2万5000令吉。
推事庭判处他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2个月代替,而他随后已缴清罚款。
根据《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第117(1)条文,违例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沙里尔强调,内贸部将继续严厉对付拒绝遵守消费人仲裁庭裁决的人士,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他也呼吁民众,若仲裁庭裁决未获执行,应向当局投诉,以便展开执法行动。(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