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益发表扎拉命案言论〡藐视法庭罪成监5周

(亚庇29日讯)法庭宣判沙巴民兴党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对“扎拉验尸庭研讯”所发表的言论,已构成藐视法庭,并判决罪名成立的他,从今天起入狱5个星期。

据观察,沙菲益在闻判后神情黯然,对法官的判决沉思许久。其辩护律师过后申请暂缓执行刑罚,并获法官批准,唯他需在14天内提呈上诉通知书。

案件今日在提堂审理时,法庭播放了涉及沙菲益评论“扎拉验尸庭研讯”的演讲。承审的地庭法官阿米尔沙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认为沙菲益(答辩人)在验尸庭庭所外发表的言论,不能在言论自由的范畴内获保护。

他说,有关言论是在验尸庭进行研讯时,就抢先断定案件属于谋杀,等同于未审先判。答辩人的言论直接击中和损害了司法制度最核心的价值,同时干扰了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及司法权威。

法官遂裁决答辩人的言论,已构成严重的藐视法庭,并在《法院规则》第52条文,以及《地庭法令》第三附表第26段下,罪名成立。

他随后在判刑时,指答辩人已在州和联邦政府服务超过31年,同时曾担任沙巴首长的职位,理应知道藐视法庭所需承担的后果。

他说,答辩人是在演讲时发表藐视法庭的言论,如果民众相信他的言论,民众对案件的看法或观点便可能会受到改变。

法庭同时考量了答辩人的公共服务记录,并认为他可避免判下最高刑罚。

沙菲益未对藐视法庭言论道歉

不过,鉴于答辩人未公开或在庭上做出任何道歉,法官认为单是判处最高额罚款并不足够,也不符合案情。他认为,法庭所判下的刑罚,应足以提醒公众需在开口前先三思,尤其是在评论仍由法庭审理中的案件,更应谨慎发言。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答辩人从今天起入狱5个星期。法庭并未对诉讼堂费做出任何命令。

沙菲益是去年通过脸书账号”沙菲益阿达“的贴文,发表构成藐视法庭的言论。他是于去年9月23日收到总检察长发出要求解释函(Show Cause Notice),并通过代表律师汤米托马斯的律师楼,于同年9月29日回复了该要求解释函。

沙菲益在回复中并未否认曾发表过相关的言论,但他未能就《法院规则》第52条文第2B款的说明原因,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验尸庭随后于去年10月23日批准上述藐视法庭申请案的准令,起诉方过后于同年11月3日下午,在斗湖将相关诉讼文件移交沙菲益。

此藐视法庭案,是由副检察司慕斯达华昆亚兰和副检察司娜迪雅依兹哈提起诉讼,而沙菲益则是由扎卡利亚律师和曾国竣律师代为答辩。

13岁的扎拉于去年7月16被发现自吧巴敦马士达华学校宿舍坠楼昏迷沟渠旁,随后送入亚庇中央医院医院抢救,最终于翌日不治。

沙菲益于2025年9月20日在京那巴登岸一项政治集会上演说时,宣称扎拉死于谋杀,更抨击当局延迟召开验尸庭。

演说影片随后在网路广传,被控霸凌扎拉学生的代表律师认为,其言论构成藐视法庭,遂提出了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