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指南统一监管全国短租住宿

(吉隆坡26日讯)政府拟议制定指南,规定全国只有完成注册并符合地方政府执照条件的场所,才获准合法经营短期出租住宿(STRA)业务。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说,房地部正通过马来西亚城乡规划局(PLANMalaysia),与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合作,制定短期住宿规划指南,作为全国统一的监管依据。

“在这个框架下,分层物业须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遵守各自联合管理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制定的规定和附例。

“为确保全面合规,政府也鼓励与数码平台公司建立策略合作关系,在住宿场所上架前,通过自动化机制核实执照状态。”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会议问答环节,回答希盟升旗山国会议员瑟丽娜的提问,即政府是否规定短期住宿平台必须核实业者的执照状态、下架无牌住宿场所,以及相关机构在监管短租业务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艾曼阿蒂拉指出,数码平台业者必须承担责任,下架任何没有执照、违反地方政府条件或现有法律的住宿场所,而执法机构则拥有法定权限,对冥顽不灵的经营者采取严厉行动。

“地方政府和执法机构有权援引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物法令,以及地方政府附例,对屡劝不听的经营者采取法律行动,并确保屏蔽服务平台上的非法住宿广告。”

谈到该指南的进展,她说,目前正与旅游部对相关文件进行最后阶段的审核,之后将提呈内阁审议。

“这份文件将提呈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MNKT),以取得共同协议,随后由全国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采纳落实。”

此外,艾曼阿蒂拉也赞扬槟城州政府率先通过颁布地方附例,监管短期住宿行业。

“槟州已从2023年4月1日起,推行分层物业私人住宿场所营运指南,并从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地方政府私人住宿场所附例。”

至于将短期出租住宿每年最高营业天数限制为180天的建议,艾曼阿蒂拉说,政府在制定初步监管框架期间,已展开法规影响评估。

“任何出租天数限制,都必须兼顾住宿场所创造收入的机会和旅游业的需求,并确保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居民福祉也受到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