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30日讯)沙巴州议会今日一致通过修订《1960年领养法令》第23条文,以协调民事与伊斯兰领养法律的适用范围,避免法律重叠与冲突。
沙巴妇女、卫生及人民福祉部长拿督朱丽达摩尊基提呈修正案时说,该法令修订后,不再适用于穆斯林群体。
她说,无论是由穆斯林领养儿童,或涉及被伊斯兰教法认定为穆斯林的儿童,相关事务均不在该法令管辖之内。
她强调,此举旨在配合已于2024年12月26日生效的《2024年伊斯兰领养法令》,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框架。
朱丽达指出,新法令已赋权伊斯兰法庭处理穆斯林领养事务,并规范相关条件、同意程序及限制条款。
“原有第23条文在技术层面上对新法令的执行构成阻碍,故须修订以厘清法律界限,明确伊斯兰法庭的管辖权。”
她说,修正案具追溯效力,生效日期回溯至2024年12月26日,与《2024年伊斯兰领养法令》的实施时间一致。(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