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纳闽7日讯)纳闽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阿斯哈今日移交联合管理机构证书予纳闽金融广场联合管理委员会,以便共同管理及维修金融广场。
纳闽金融广场联合管理委员会是于今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常年大会中成立,金融广场(纳闽)有限公司作为该广场的发展商,必须承担召开常年大会的责任,以便与买主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受委任的委员会成员将获得纳闽建筑专员单位(COB)颁发证书负责管理及维修该广场大厦。
纳闽机构属下建筑专员单位是于2015年9月开始设立,以便规划在纳闽分层建筑的管理及维修,而纳闽机构首席执行员也受委为纳闽建筑专员。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管理机构将分为3个程序,即第一是发展商,第2是联合管理机构及第3管理机构。
发展商管理将在12个月空置管有权之后结束,而发展商将负起责任召开第一届常年大会成立联合管理机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