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华裔男子被控6项可判死刑的贩毒罪状,法庭择期过堂,以待化验报告出炉。
46岁的余富强(译音)在首控状被指于2月22日早上9时25分,在丽都某公寓的停车场贩运重52克的“K他命”毒品。次控状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贩运重104克的冰毒。第三项控状指他于同日早上9时41分在相同公寓的某单位,贩运重2公斤610克的“K他命”毒品。
第四项控状指他于同日早上9时51分在丽都某公寓单位,贩运重306克的“5仔”毒品。第五项控状指他于相同时间和地点,贩运重1公斤20克的“爱他死”毒品。第六项控状指他于相同时间和地点,贩运重1公斤952克的冰毒。
所有控状皆指被告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判死刑或终生监禁,若非判死刑则需强制另施加15下鞭笞。
法庭并无纪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林瑞明警长要求推事艾费阿古斯择期过堂,以待此案的化验报告出炉。推事遂择定5月4日过堂,被告续遭延扣。(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