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州基本设施发展部长拿督彼得安东尼今日在反贪污法庭面对五项涉及共875万令吉的反洗黑钱控状,他否认所有指控,要求审讯。
法庭允许彼得以50万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同时需每两个月1次向反贪委会报告行踪。
49岁的彼得安东尼在首控状被指于2014年7月25日在亚庇甘榜亚逸一间银行分行,间接涉及洗黑钱活动,指示一名公司的总监转移175万令吉的款项到另一间公司的银行户头。
次控状则指他于2014年8月4日在同一间银行分行涉及洗黑钱活动,接收一笔从不法活动赚取的200万令吉款项,将之存入自己的公司银行户头。
两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反洗黑钱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罪成者在此条文下可判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2014年9月5日在亚庇甘榜亚逸一间银行分行,接收一笔从不法活动赚取的50万令吉款项,将之存入自己的公司银行户头。第四项控状指他于2015年12月7日在同一地点,接收一笔从不法活动赚取的40万令吉款项,将之存入自己的公司银行户头。
第五项控状则指他于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8日之间在同一地点,接收一笔从不法活动赚取的410万令吉款项,将之存入自己的公司银行户头。
这3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罪成者在此条文下可判最高15年监禁或被罚款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更高。
反贪委会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在彼得安东尼否认所有罪状后,要求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择期过堂,建议将保释金设在100万令吉及2人担保外出。
彼得安东尼的4人律师团则要求减低保释金,指出他们的当事人目前乃州部长,在政府担任要职,没有弃保的风险。彼得在接受反贪委会调查期间也给予全面的合作,建议将保释金降至10万令吉,只需每6个月向反贪委会报告行踪1次。
法官审阅控方文件后,允许彼得以上述条件获保释,案件择定8月4日进行审前管理。彼得的律师团成员包括路克雷沙巴朗、拿督道格拉斯林、朱华岐及马丁汤米,而反贪委会的检控团成员还包括副检察司娜塔丽雅及主控官法力克巴西鲁丁。(10)
彼得安东尼面控后 未对外做出任何发言
(亚庇11日讯)州基本设施发展部长拿督彼得安东尼今日在法庭面控后,并未对外发言,其代表律师马丁汤米则披露,其当事人的控状乃涉及橡胶业小园主发展局(RISDA)的舞弊指控。
彼得是今早8时20分抵达亚庇法庭大厦,在专门审理反贪污案件的地庭面控,警方一大清早已在法庭大厦外设立路障控制人潮进入,法庭各处也有大批警员站岗,以致彼得安东尼的支持者被挡在法庭大厦范围外等候消息。
法庭一直到早上11时许才开始审理案件,彼得被控后否认罪状,并获保释。他过后在民兴党秘书长兼官委州议员拿督罗雷多及三脚石区国会议员拿督刘伟强的陪同下步出法庭,离开时并没有对案件做出任何说明。
不过,他在上车离开前,于庭外向部份的支持者握手致谢,而其代表律师马丁在向媒体发言时表示,5项控状皆与RISDA有关,彼得不会再对此案件做进一步发言。
首长署助理部长阿里芬阿斯加里、山打根国会议员黄诗怡、瓜末区州议员拿督马雄巴纳等人皆有到法庭给予彼得精神支持。(10)
采访彼得安东尼涉贪案 媒体人员需过关斩将
(本报讯)记者昨日(11日)必须「过五关」才能进入法庭采访彼得安东尼被控案件。
而警方昨日(11日)为应付彼得安东尼被控案件而设下重重检查。
彼得的案件在早上8时未正式开始前,警方事先在通往法庭大楼的道路设下「第一关」,检查来往车辆,仅允许有公务在身的人进入,以将法庭人潮减至最低。
接下来的4关分别在法庭外的「保安亭」、「法庭大门外」、「法庭大厅」、以及「反贪法庭外走廊」。
亚庇警区主任哈比比和副主任佐治阿都拉曼也亲临现场,确保没有不愉快的事件发生。
彼得安东尼是被传召要在当天上午8时出庭面控,他在约8时15分坐黑色官车抵达现场之后,就快步走向位于2楼专门审理贪污案件的特别地方法庭。
案件在上午11时完成过堂提控后,彼得律师团成员之一的马丁汤米首先向在外苦候多时的记者们表示,其当事人将不会向媒体说话,并简短的回答了记者提问的一些技术性法律问题。(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