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法严惩酒驾。交通部长魏家祥披露修订法令后将提高酒驾刑罚,一旦驾驶者的酒精浓度超标,即以强制坐牢惩戒。
魏家祥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预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法案中的细节,说明会加强酒驾者的冻结驾照期限、罚款数额和监禁的刑罚。
其中,《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罚款2万和监禁10年。
根据魏家祥,交通部在修订法案中将把此条文细分为罪行为构成死亡或伤害的交通意外。若出现死亡意外,将面对更重刑罚。
他说明,监禁最高刑罚将从10年上调至15年(首犯)及20年(重犯)、而罚款上限从2万令吉上调至10万令吉(首犯)及15万令吉(重犯)、冻结驾照期限也从10年增至20年。
强调没侵害饮酒权
魏家祥表示,至于该法令第45A条文,一旦驾驶者的酒精浓度测试超标,交通部建议修订为强制监禁。
“这代表我们是认真的,我们(政府)的警告就是,如果已经酒醉或摄取了酒精饮料,就不要驾车。”
“我们没有侵犯饮酒的权利,但一旦喝酒了,就不要驾车,不要害到其他人。”
魏家祥是在巫统亚娄国会议员沙希旦要求透露修订法案细节下,这么透露。
在现有第45A条文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为一年,及初犯罚款1000至6000令吉。
魏家祥也透露,交通部也会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下调酒精浓度测试标准。换言之,测试标准将会更为严格。
目前,马来西亚的酒精测试有三种方式,分别为:每100毫升血液不能超过80微克、每100毫升酒气检测不能超过35微克、每100毫升尿液不能超过107毫克。
世卫标准则是每100毫升血液不能超过50微克、每100毫升酒气检测不能超过22微克、每100毫升尿液不能超过67毫克。
修法需考量合理范围
虽然交通部倡议加重刑罚对付酒驾者,但魏家祥也强调,法律也必须在合理怀疑范围内,证明酒驾者存有蓄意杀人意图。
“虽然我们会生气,但我们不能为了让酒驾者面对法律制裁,而轻率采取行动。”
他称,内阁已在6月24日的会议中,原则上同意上述修订建议,并会在本周批准这项草拟修正法案。
魏家祥也是马华总会长兼亚依淡国会议员。他表示,这些努力显示政府拥有决心处理酒驾问题,而单是今年就发生了12宗酒驾构成的死亡车祸。
接着,前交通部长陆兆福说明,感谢交通部接纳了大部分其在位时期,所拟定的修法建议。
陆兆福也是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他询问,在交通部修法的同时,会否也赋权允许陆路交通局官员和警方加强执法,及改善执法时贪污的问题。
魏家祥表示,认可希盟执政22个月期间对酒驾课题有所行动,但国盟才执政100天,就迅速行动提呈修订法案,说到做到。
他透露,政府确实有意赋权陆路交通局官员,执法对付酒驾者。不过,目前执法人员只有55台酒气探测器(EBA),政府需要增加拨款购买。
他补充,为了减少执法人员贪污,政府可以规定在最邻近的警局或陆路交通局做酒测。
各方对禁酒立场不一
此外,诚信党红土坎国会议员哈达蓝利询问,政府会否考量伊党要求禁卖酒精饮料,以解决酒驾问题。
魏家祥表示,此前曾与伊青团、和五大宗教的非政府组织会面,讨论中确实存有许多不同意见。
“但我们活在一个多元社会,我们会采纳每一个人的意见。”
“交通部的立场是,根据现有法律和宪法行事。”
“我作为非穆斯林,但我也没有饮酒。这不是一个问题,但我也不会侵犯其他人饮酒的权利。”
“但是当有人饮酒后驾驶,这是我最大的忌讳。请记住,酒后不驾车。”
6月5日,魏家祥接见伊青团长凯里尔及其他成员,共同商讨酒驾课题,并称均承认酒驾是不负责任行为。
伊党吁政府全面禁酒
此前,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表示,政府将确保在下次国会提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修订案。
对于酒驾掀起热议,伊党领袖曾公开呼吁政府全面禁止国内的酒类生产和销售,房地部长祖莱达则披露,该部门已准备好提案,使地方政府考虑停发新的卖酒执照。
6月2日,吉隆坡市政厅更宣布暂停派发新的酒牌。不过,伊党执政的丹州却表明不会跟进这项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