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南将与税收局达协议 缴4030万了结欠税案

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将与内陆税收局达成庭外和解,需缴付4030万令吉,以便了结近5717万令吉的欠税案。

9月30日在吉隆坡高庭登记处提交的和解协议(consent order)草案副本揭示了这项庭外和解情况。

和解协议要求东姑安南偿还4030万令吉,这远比内陆税收局原本兴讼要追讨的数额少了约1700万令吉。

根据和解协议草案,东姑安南与内陆税收局同意修改2012年至2017年之间报税通知书上的税款总数,修改后的数额为4035万8336令吉61仙。

这份法庭资料显示,数额修改后,各年报税通知书上的拖欠税款分别是:2012为5万3872令吉、2013年为418万2392令吉3仙、2014年为628万5357令吉26仙、2015年为653万7624令吉73仙、2016年为352万4071令吉10仙以及2017年为1977万5019令吉49仙。

法庭文件表明,总数4030万令吉的税款已包含罚款,是内陆税收局针对这起案件所要求的和解数额。

45天内商付款方式

该文件写明:“诉辩双方将在协议日期后的45天内,商讨付款方式。”

“若双方无法针对付款方式达至协议,则和解费(4030万令吉)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付。”

“原诉人(内陆税收局)与答辩人(东姑安南)在此撤销所有在这起审讯中所申请的临时禁令,并且不需支付堂费。

这份志期9月23日的协议草案上,具有同意修改的字样,并且被列为“修改版本已获批准”。

协议草案上也具有原诉人与答辩人的律师代表签名,以及吉隆坡高庭副主簿官的签名。

《当今大马》正在联系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楼Messrs Satha & Co,以便寻求回应此事。

姑南律师拒揭数额

大马政府税收局去年7月24日入禀诉讼,向东姑安南追讨2012年至2017年所拖欠税款。该欠款已列明在志期2019年3月15日的报税通知书。

东姑安南所拖欠的税款分别是6万4444令吉38仙(2012年)、661万4861令吉59仙(2013年)、888万7576令吉69仙(2014年)、919万8523令吉67仙(2015年)、 552万818令吉5仙(2016年)及2688万844令吉97仙(2017年)。

当时,税收局要求东姑安南总共赔偿5716万7069令吉35仙,并且根据判决日期至付款的日期,另加每年5%的利息,以及加上其他合理的费用。

9月23日,东姑安南代表律师沙拉瓦纳指内陆税收局与东姑安南已达成协议,惟拒绝透露该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东姑安南需要支付给税收局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