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犯罪 柜台出纳员罚8000

(亚庇16日讯)一名前银行的柜台出纳员被控犯下电脑犯罪的控状,他在承认罪状后,遭法庭判决罚款8千令吉。

28岁的阿玮阿旺阿沙乃被控于2019年6月27日至7月19日之间,在兵南邦人民银行的分行,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窜改一名银行客户的手机联络号码,并撤销该客户的旧提款卡及发出新提款卡,因此触犯电脑犯罪法令第4(3)条文。

案情指该名银行客户从网上银行服务系统发现自己的手机号码遭窜改,便向银行投诉。该银行在吉隆坡总部的执行长官发现被告曾2次在没有获得授权下窜改客户的手机号码,并曾撤销该客户的旧提款卡及发出新的提款卡。

被告承认罪状,其代表律师林明俊过后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指出被告尚需照顾年迈的母亲及仍在沙巴大学求学的弟弟。他也强调,此案的投报者并没有蒙受任何钱财损失,而被告也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盈利。

他表示,其当事人是在执行其柜台出纳员的职务时因无心之过,在过程中出错才会遭到提控。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在审阅控方文件后,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20个月的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