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1日讯)法庭宣判“哥打马鲁少年强奸女童案”的被告罪名成立,判决他入狱12年兼鞭笞6下。
被告代表律师阿里纳兹拉过后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刑罚,被告获法官批准保外候审,等待上诉结果。
18岁的被告在犯案时是一名实习生,他被控于2019年2月12日早上9时至傍晚5时之间,在哥打马鲁都某甘榜屋的卧房里,强奸一名年仅12岁的女童,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
被告否认罪状后,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于初审时传召了8名证人出庭供证,指证被告罪行。承审的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于2020年12月22日裁决被告表罪成立,辩方过后传召2人出庭抗辩,力讨清白。
法官今早在宣判审讯结果时,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举证,被告如控状所指罪名成立。闻判后的被告泪盈满眶,过后用两指拭泪并调整所佩戴的防疫口罩。
法官遂判刑如上述,被告刑期从今天算起。法官批准暂缓执行刑罚后,允许被告以审讯前相同的保释条件,保外等候上诉结果。(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