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自己儿女罪成 外劳监禁22年

(斗湖27日讯)虐待自己儿女,外劳坐牢22年。

斗湖地庭今日对一名外国油棕种植园工人判处即日起22年监禁,被告对本身在上个月虐待自己的两个孩子的两项指控表示认罪。

26岁的被告纳西尔巴西(Nasir Basir)被控于2021年3月13日下午3点在斗湖古纳路的基兰乌鲁巴隆园丘的工人房屋中虐待分别是5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

此举可能会导致两名受害儿童蒙受身体损伤和情绪困扰。

因此,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罪成可被罚不超过50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0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被告在上诉中告知法院,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并希望借此能令他的妻子返回家中。

法官阿旺凯里斯纳达阿旺马茂判决每项指控被11年有期徒刑,并于今天开始各别执行,因此相加两条控罪共22年。

检方由副检察官P. 戈善纳达代表,而被告没有律师代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