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宾都广场50业主 至今未获分割地契 黄勇斌促市议会及发展商 缴付165万土地转换费

黄勇斌州议员促请斗湖市议会及发展商履行职责,缴付拖欠土地测量局165万令吉土地费,为沙宾都广场50单位业主获取独立分割地契。(D14)

(斗湖25日讯)斯里丹绒州议员黄勇斌促请斗湖市议会及沙宾都广场发展商履行应尽的义务,缴付拖欠土地测量局已久的土地转换费(Premium),让业主们尽早获得分割地契。

黄勇斌质问该商场发展商,为何一再拖延缴付应尽责任的土地转换费?

黄勇斌今日发布新闻时表示,依据斗湖市议会与该商场发展商Classic Strike私人有限公司的合作合约显示,发展商需要自费为商场内50单位业主,申请到分割地契。

然而,至到今日,发展商仍然无法为所有的业主申请获得独立的分割地契。

斗湖市议会已在2003年发出入伙准证(OC)给予沙宾都广场,接下来,土地测量局曾于2013年献议发展商缴付165万令吉土地转换费(Premium),以便分割该广场的总地契转换成细分的独立地契,然而发展商在该年并没履行应尽的义务。

接下来,土地测量局又在两年前的2019年10月14日再次发出献议,提醒该广场发展商缴付165万令吉土地转换费,接着当局才能发出独立的分割地契,可是发展商再次忽视土地测量局的献议。

由于发展商没有应尽责任缴付土地费,造成业主在出售产业时需要另外对发展商缴付1万令吉的行政费(Administrative fee),很多业主向前斯里丹绒州议员拿督黄仕平及现任州议员黄勇斌投诉,额外收费对他们非常不公平。

黄勇斌促政府介入调查

黄勇斌促请本州政府介入调查该事件,也促请发展商解答是否已缴付土地转换费,否则业主们将聘请代表律师,入禀法院维护权利。

黄勇斌说,根据1972年土地(细分地契)法令,第4(a)条文第(i)及(ii)条文,分割地契需在入伙证(OC)发出后6个月发出;或产业被售卖后6个月发出。

他指出,该广场的分割地契问题至今18年尚未获得解决,困扰业主多年,沙巴政府必须介入调查以维护业主们的权利。

他说,根据土地法令,假如发展商无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则将可能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往后罚款将以每日不超过1000令吉作为惩戒。

他说,据悉,沙宾都广场发展商早已宣告破产,其公司与沙宾都违建商业店诉讼案的公司有关联,备受质疑的公司,受促站出来澄清民众的质疑。

黄勇斌表示,发展商是否已依据1972年土地法令的第4A(2)条文要求,聘请了合格的测量官?有关测量费用是否也已缴付?斗湖市议会及发展商必须站出来解答。(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