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无业男子被控吸毒和拥毒,对控状供认不讳的他,遭法庭判决入狱共6个月。
被告之前曾触犯其它刑事案件遭定罪,目前仍在监狱服刑中。推事判决被告的吸毒和拥毒刑罚,在刑事案服刑期满后才开始算起。
24岁的依德汉莫哈末乃被控于8月10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在甘榜亚逸一间银行附近的停车场,拥有淨重0.07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3)条文。他同时也被验出吸食毒品,被控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被告承认所有罪状后,向以推事身份审案的高级助理主簿官丹史迪温求情,盼获轻判。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被告的吸毒和拥毒控状各入狱6个月,刑罚同时执行。被告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