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0日讯)高庭宣判“雪州青年贩运逾10公斤冰毒案”的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兼鞭笞15下。
高庭法官拿督努查雅在宣判时,指辩方未成功对控方呈堂的证据挑起疑点,遂宣判被告如控状所指,罪名成立。
29岁的黎国华(译音)乃被控于2018年4月8日早上11时46分左右,在亚庇国际机场贩运淨重10公斤又350.70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案件在被告否认罪状开审,控方在初审时共传召了11名证人出庭,力指被告罪行。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在宣誓下自行出庭抗辩,全案审结。
高庭法官在宣判被告罪成后,聆听辩方求情减刑的陈词,控方过后做出要求加重刑罚的陈词。高庭法官经考量后,裁决被告刑罚如上述。案件是由来自关税局的副检察司沙费克马哈迪负责检控,被告是由法院委任律师张建明代为辩护。(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