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失信逾6万令吉 销售员表罪不成立

(亚庇12日讯)被控将386个煤气桶据为己有的销售员,获法庭宣判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此案是在实必丹推事庭进行审讯,被告闻判后如释重负,在庭外声声感谢代表律师关兆伟替他讨回清白。

实必丹推事卡斯夫拉曼在宣判时,指控方在初审时未成功举证,被告未如控状所指犯下罪行,遂宣判被告表罪不成立。

30岁的黄明德(译音)乃被控于2019年5月25日早上10时许,在实必丹一间货柜服务公司,将一批价值6万6千932.40令吉的386个家用煤气桶据为己有,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负责提控的哈山阿比丁警长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4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推事在完成初审后,做出上述判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