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外甥孙女上诉案 远亲舅公求翻案败诉

(亚庇8日讯)高庭宣判驳回“远亲舅公强奸外甥孙女”的上诉,维持地庭判决被告入狱10年兼鞭笞6下的判刑。

高庭法官依斯迈巴欣在宣判时,指地庭已做出正确无误的判决将被告定罪,他没有任何理由干扰地庭所判下的刑罚,遂驳回被告申请推翻判决和刑罚的上诉。

该名43岁的远亲舅公共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17年3月12日午夜12许,在哥打马鲁都甘榜拉萨达喇意淫揉挤年仅15岁的外甥孙女胸部,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另一项控状则指他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强奸同一名外甥孙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

全案审结后,地庭法官于2021年2月24日宣判被告罪成,在首控状判决被告入狱3年兼鞭笞3下,次控状入狱10年兼鞭笞3下。被告的两项刑罚同时执行,刑期从判刑日算起。换言之,被告共入狱10年兼鞭笞6下。

被告是由西蒂查维雅律师代为上诉,控方是由副检察司罗查娜阿都卡迪代为答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