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纳吉和前一马公司执行长阿鲁甘达被控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今天裁决,吉隆坡高庭宣判两人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法官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裁定,控方未能证明两人的表面罪名。
不过,由于纳吉之前已因SRC案罪成,仍须回到监狱服刑。
宪法保障不轻易受摆布
再尼念出判词时说明,前总稽查司安比林(Ambrin Buang)负责审计一马公司时,获得联邦宪法第105条文保障,独立履行职责。
他也说,《1957年稽查法令》赋予安比林广泛权力。
“因此,既然总稽查司获得赋权在没有恐惧或偏袒情况下,独立履行职责的权力,那么总稽查司很少会有理由,因面对威迫、恐吓而必须作出任何违反信念或职责的决定。
“他给我的印象是,他是用心履行职责,不轻易受到愚弄的人。他能直截了当地回答所有提问,在需要的时候从不客气,这是职业精神的表现。”
与贪污控罪没“因果关系”
同时,再尼指出,一马公司稽查报告遭到窜改部分,与纳吉所面对的贪污指控“没有因果关系”。
“没有证据显示或证明第二被告(纳吉)曾明确指示要求窜改,以免除他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他只是担心报告可能会被政治化。检方并没有证明那些遭到窜改或删除的部分,可以如何导致第二被告面对民事或刑事责任。”
“我认为,报告里修改或删除的部分不会导致第二被告面对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就如总稽查司所说,这些都是合理的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