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娜呼吁市政厅酌情处理 发执照给家庭式商业

(本报讯)州社会发展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再娜阿末昨日表示,国内从事各类网上业务者必须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并获得发出营业执照。
她表示,规定网上业务也必须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的原因是,避免欺诈事故及保护消费人利益。
她说:“因为早前马来西亚有多宗涉及网络欺诈事故,因此一旦发生欺诈事件执行人员就可以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里面查询有关资料。
“只要涉及获取利润的经商行业,不论是网上业务或者实体店业务都必须注册营业执照。凡在马来西亚经商,一切收入均应课税。”
再娜阿末是在主持“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徒步活动”推展礼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这么表示。
她指出,这也会引生另外一个问题,根据市政厅的规定,凡要在家里做小本生意的商人例如保姆或者家庭式营业的小贩,皆因在家里经营因此不符合申请商业执照的条件。
她表示,也有一部分的经营网上业务者除了在网上销售产品,他们也会在家里做小本生意从而赚取更多利润。
“但是他们都变成为了无牌营业,在没有商业执照下他们难以向银行贷款,在被迫无奈下唯有选择向高利贷贷款,从而引发各种社会治安问题。”
她说:“所以州社会发展及消费人事务部将会建议市政厅酌情处理发出执照。只要业者能够保持环境卫生,不要过于吵杂等,皆可放宽条例,让他们获取商业执照。”(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