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女卖淫犯下虐童案 单亲妈妈入狱五年

(本报讯)一名单亲妈妈携带未成年亲女儿在酒店卖淫而被捕,在法庭面对虐童控状而认罪后,被判入狱5年。

被告(32岁)乃被控于今年三月二日晚上在必打丹一间酒店,强迫其年仅十三岁女儿进行卖淫而触犯儿童保护法令第31(I)(b)条文。

被告俯首认罪,主控官依方迪警长告诉法庭,当天警方进行扫荡行动下,在一间酒店内,发现一名十三岁少女卖淫,嫖客为一名三十三岁巴基斯坦籍男子,他承认付了性交服务费。

该少女坦诚她妈妈,即被告正在隔壁房间,是妈妈叫她做的。

被告向庭上求情,说她没有丈夫,育有三个孩子,依靠卖淫为生,她请求法庭从轻发落,给机会改过,说着说着留下眼泪。

依方迪警长则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作为社会警诫,他说,被告的罪行极其严重。

推事仙蒂马珠考虑后,判被告由被捕日算起,入狱5年。(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