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来自砂州业馀唱片骑师被控 贩毒案,被告完成自辩,而全案审结,高庭订四月廿四日作出宣判。
被告依恩纳威利35岁,被控于2014年10月31日凌晨三点卅分在亚庇国际机场贩运4879.9克“K他命”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I)(a)条文。
被告由南星与狄莫迪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纳西阿米在此案开审以来,传召七个证人供证,被告旋于本月一日被裁决表罪成立。
被告在续审时,选择在证人栏内供证,力指内有毒品的行李箱不属于他的,对两个信封内所装毒品完全不知情。
他解释他与母亲打算在古晋开服装店而前往广州购货,后来其姐姐也在广州与他会合,并各自办货;回古晋时,班机在亚庇转机时,疑是其姐姐的行李箱被误认是他的。
同时,被告指关税局并没传召其姐姐供证,也没让其姐移交辩方作证。是最大的疑点。
拿督诺再雅法官谕令控辩双方在三月杪之前提呈书面结案陈词,并订4月24日宣判。(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