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希望联盟未就“355法令”修正达成共识,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让盟党自行表态!”
林冠英指出,随着政府昨夜挪后5项法案的辩论和撤除一项法案后,这显然是国阵政府的戏码,以让路给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355法令)。
“从今天的国会议程来看,哈迪的私人法案已经列为第一项,这已经证明是国阵自导自演的戏码。”
林冠英也是槟州首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他今早在国会议会厅外接受媒体询问有关”355法令”修正案草案抬头一事,做出这项回应。他强调,国阵所谓的“协商”与“共识”显然是欺骗人民,尽管国阵并非以政府法案让哈迪的私人法案抬头,但从政府让路给哈迪的做法看出,这根本是在蒙骗社会大众。
“马华、民政与非穆斯林国阵成员党必须退出国阵,以证明他们的清白,否则他们将遗臭万年,成为历史罪人。”
希联未就355法案达共识
询及希联至今未就“355法令”修正案达成共识一事,林冠英则表示,行动党的立场明确,即坚持反对违反联邦宪法的法案,因此该党所有国会议员皆会对这项法案提出抗议。
“至于盟党,我们则交由他们自行做出宣布。”
哈迪:推行断肢法须修宪 呈修正案非走后门
(吉隆坡6日讯)伊党马江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表示,大家不应该指称他所提呈的355修正案是为了要走后门来推行“断肢法”,因为推行“断肢法”是必须修改宪法中的3项部分。
“因此,不要再说在走后门,而且要修宪推行‘断肢法’是非常艰难的,因为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是局限于宪法第9附表所阐明的伊斯兰法的权限,所以355修正案并不可能涉及审讯属于刑事法典下的偷窃、抢劫、强奸和谋杀等罪名。”
“有关的审讯是属于联邦的权限。大家对这修正案拥有很大的反对声浪,但是我要询问在场的议员,该修正案怎么可能违宪。”
他还指出,大家都非常关心强奸案课题,但假设强奸案涉及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是必须交给警方调查,因这需援引刑事法典调查。
哈迪阿旺也强调,他并没有在该法令增设任何新条文,一旦该修正案被接受和通过,所有的州议员也还有时间辩论。他说,宪法阐明伊斯兰为联邦宗教,但是人民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但是非穆斯林却阻挠穆斯林的伊斯兰事务。
哈迪阿旺在讲解355修正案时也强调,该修正案不会涉及非穆斯林。
“根据30多年来的历史,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落实至今,并没有任何一名非穆斯林在伊斯兰法庭下被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