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涉车祸无罪释放 高庭推翻判决谕续审

(本报讯)友族女司机四年前在一宗死亡车祸案审讯后获无罪释放,昨天控方上诉得直,高庭改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返回到推事庭续审。

被告珠丽阿娜,58岁,乃被控于2013年 10月26日傍晚6点50分在兵南邦惹兰兵达斯靠近Grand Millenium交通灯的一个U转处,驾驶普腾“花蝴蝶”导致一名妇女玲珠妮丝(73岁)不幸丧生,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此案在推事庭审讯后,于去年 3月29日被告获判证据不足无罪释放,控方不服而上诉。

副检察司旺花拉与被告代表律师林西迈哥分别呈书面陈词后拿督诺再雅法官于四月廿八日聆审双造的口头补充陈词,保留判词,至昨天宣判,接纳控方的上诉,推翻此案被告“表罪不成立”判决,谕令此案回到推事庭,择日续审。{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