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林冠英诽谤败诉 · 阿都阿兹付5万堂费

(乔治市11日马新社讯)高庭今日驳回华玲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都阿兹,提告槟城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诽谤的诉讼。

副主簿管乌玛德薇是在内庭宣布上述裁决,出庭者包括起诉人阿都阿兹的代表律师莫哈末福海尔,以及答辩人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慕乐里。

阿都阿兹是针对槟州海底隧道工程一事,起诉林冠英诽谤。

慕乐里在庭外对记者说,法庭驳回起诉人的诉讼,并谕令他支付5万令吉堂费。

他指出,法庭认为,起诉人无法证明答辩人诽谤他。

阿都阿兹是在2018日3月,入禀法庭提告林冠英。

阿都阿兹在诉状指出,林冠英于2018年2月28日在首长办公室,以及在同一天的农历新年餐聚活动上,发表诽谤他的言论,指他收取海底隧道工程发展商的300万令吉咨询费。

他指出,这番言论得到数家网站、电子新闻网站和本地报章的广泛报道,答辩人也在其社交网站发布相关声明。

他说,林冠英的言论导致他的声誉受到严重破坏,以及遭到公众的羞辱和憎恨。

阿都阿兹要求取得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加重赔偿、堂费,以及其他法庭视为合理的赔偿。

他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以要求答辩人在本地报章和电子媒体,公开道歉,以及禁止答辩人继续发表相关的诽谤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