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上诉得直! 法官:新山推事庭裁决正确

沈可婷首次向媒体发言。

(吉隆坡11日讯)等了6年,被控致死8名少年蚊型脚车骑士的沈可婷上诉得直,上诉庭三司周二一致批准沈可婷的上诉,驳回高庭判处沈可婷导致8名年龄介于13至16岁少年脚车骑士死亡罪成的裁决。
哈达丽雅在念出口头裁决时说:“我们宣布接受上诉人的上诉,驳回高庭的裁决,上诉人现在是自由身了。”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三司,周二(11日)在上诉庭聆听代表控方的陈词后,如是裁决。
另两司为拿督哈欣韩查及拿督阿兹曼阿都拉。
书记沈可婷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年龄介于13至16岁少年脚车骑士死亡,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此案副检察司为东姑阿米尔查基及莫哈末莎菲;资深律师拿督郑宝德则担任沈可婷首席代表律师,另一名律师为哈温德吉星。

新山推事庭裁决正确

哈达丽雅说,新山推事庭从各角度审理此案而做出了正确的裁决,反而是高庭第二次裁决时只是聚焦在司机角度,没有考量蚊型脚车的情况。
“我已经研究推事的判词是全面的,因为推事评估所有角度,反而高庭第二次审讯时是聚焦在司机,(高庭)法官好像不考虑蚊型脚车活动的角度,我们必须公平。”
“因为推事说这起事故是无法避免,因为是蚊型脚车制造了危险的情况。”
“你必须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