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扎拉验尸庭週四续审,法医精神科顾问医生蔡世鸿供证指出,根据心理剖验评估,逝者的死亡方式,最符合自杀结论。
现年43岁的的第67名证人表示,评估结果显示,事发当时死者所具备的自杀风险因素,多于保护因素。
他在庭上向验尸官阿米沙哈山宣读证词时表示,他已于今年2月2日完成一份长达84页的精神科报告,并签署盖章。报告主要分析自杀的可能性及案件相关情境。
他说:「该评估综合多方资料,包括死者日记、案发现场情况、由法医病理学顾问医生邱晶晶撰写的解剖报告、辅导记录,以及对其宿舍与寝室的实地探访,同时也访谈了其家属、吧巴敦马士达华宗教中学校方人员及其小学师长。
「相关资料显示,死者存在情绪调节失衡、强烈愤怒、自我伤害行为、人际关系不稳定及害怕被遗弃等迹象,但这些资料不足以在事后作出人格障碍的诊断。」
虽然如此,证人指出,虽然逝者曾出现抑郁症状,但在事发前,并无证据显示她患有可被诊断的严重精神疾病。
但是,他表示,多种诱发及促成因素的迭加,显示死者最后的行为,很可能是在极度情绪困扰、判断力受损及保护机制减弱的状态下发生,而非经过缜密策划的行动。
他指出,自杀是年长青少年主要死因之一,且不少案例并无既往精神疾病诊断记录。研究显示,马来西亚13至15岁青少年自杀未遂风险较高,尤其是经历父母分离者。
证人表示,在本案中,倾向性因素包括:压力性人生事件、负面自我认知、感知被欺凌、学业表现不理想、物质使用史、言语攻击、自残行为、父母分离、亲子冲突、社交敏感、抑郁症状、行为问题,以及表达过求死意念。
他说,诱发因素则包括一次被形容为「审问」的压力事件,以及孤立感。此外,长期睡眠不足,以及在被学长或纪律委员提醒后产生的失落感,也构成了相关影响因素。
他指出,其中若干风险因素,甚至在死者进入上述学校就读前已存在。
沙巴律政司于去年9月17日要求卫生部进行精神评估,以协助本案死因研讯。随后,卫生总监于9月19日委任三人小组展开调查,包括蔡世鸿、儿童与青少年精神科医生努鲁华法医生,以及临床心理学家诺哈米查,采用「心理剖验」方法进行评估。
证人亦表示,他过去曾多次在全国各地法庭,以专家证人身份,就谋杀、贩毒及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下的性犯罪案件出庭作证。
扎拉是于去年7月17日,被发现在敦马宗教中学宿舍底层失去意识,随后送往亚庇中央医院后不治身亡。(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