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沙9项受贿罪表罪成立 失信罪获释

前联邦土地发展局主席依沙沙末涉贪案今天裁决,吉隆坡高庭宣判依沙9项受贿罪表面罪名成立,另一项失信罪则不成立。

随着依沙9项受贿罪表罪成立,法庭谕令此案进入抗辩环节,而依沙沙末选择在证人栏宣誓作证。

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在宣判时说,控方成功证明依沙沙末的9项受贿罪表面罪名。

一旦罪名成立,依沙将入狱最高20年与鞭笞,以及罚款贿金的最高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