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6日讯)一名苏禄裔男子因穿有印上“MU CHI RHO”(非法兄弟会)的衣物,在法庭被控触犯社团法令。
推事乐芙莉和主控官林瑞明警长是通过多人视讯软件,上网与在扣留中心的被告进行连线,来审理此案。
57岁的祖明马朱基乃被控于8月5日傍晚5时50分在亿达—甘拜园路某公寓的停车场,蓄意展示含“MU CHI RHO”符号、标志及徽章的衣物,该非法组织并未获得大马社团注册局批准,抵触社团法令第50(3)条文。
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要求推事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设在4千令吉。被告则要求减低保释金。
推事遂择定此案于9月9日再次提堂,允许被告以1千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10)








